滨河樾府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滨河樾府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滨河樾府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受林州紫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滨河樾府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参加。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滨河樾府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XRZB-2026-03
1.3 项目概况:滨河樾府小区于林州市长春大道与林河东路东北,总用地面积26180.00㎡,总建筑面积68702.76㎡,地上建筑面积53104.00㎡(其中住宅面积50805.56㎡、商业面积1030.95㎡、其它配套面积1267.49㎡),地下总建筑面积15598.76㎡,物业用房301.49㎡,机动车位299个,非机动车位565个。
1.3.1招标项目地址:林州市长春大道与林河东路东北
1.3.2招标项目区域:东至在水一方;西至林河东路;南至长春大道;北至庙前街。
1.3.3招标项目建筑面积:项目总占地面积26180.00㎡,小区总建筑面积:68702.76㎡,容积率:1.99,建筑密度:22.7%,绿地率:35.08%,住宅户数共360户(洋房96户、高层住宅264户)。
1.3.4建筑比例为:幢数7幢(3幢洋房、4幢高层),住宅面积50805.56㎡,商业面积1030.95㎡,其它配套面积1267.49㎡,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5598.76㎡,车位共299个。
1.3.5本次招标住宅建筑面积53104.00㎡,商业面积103.95㎡,地下车库面积15598.76㎡,车位共299个。
2.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新建物业应当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配套设施。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招标人承诺在本小区内无偿提供物业管理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01.49㎡。
2.1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相对集中,具备通水、通电、通信、采光、通风等基本使用功能和办公条件,配备独立合格的水、电等计量装置。
2.2 物业管理用房面积301.49㎡,位于本小区楼9#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或培训证书或岗位证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3.5项目所在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企业备案证明;
3.6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行业自律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黑名单、通报等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7本地企业需提供物业行业协会出具的行业自律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黑名单、通报等记录证明或书面声明。外省企业或本省外地企业需提供本地无不良行为证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10月 15 日至2026年 10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和下午15时00分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
4.2.1.1项目所在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企业备案证明。
4.2.1.2本地企业需提供物业行业协会出具的行业自律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黑名单、通报等记录证明,(外省企业或本省外地企业需提供项目所在地物业协会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证明);
4.2.1.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4.2.1.4 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1.5拟派项目经理持专业技术或物业经理上岗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说明:1.以上涉及人员均提供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现场查验原件留存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招标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或者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0人以上时,在物业项目所在辖区的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下,招标人可以从中随机选择不少于5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4.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 5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