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人民医院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湘乡市人民医院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WCZX2026-HW(XX)-150)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
一、招标条件
本湘乡市人民医院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9 万元,招标人为湘乡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湘乡市人民医院病理科设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湘乡市人民医院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湘乡市人民医院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基本资格要求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②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③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⑤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
⑥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投标人为代理商或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0 月 1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2026 年 10 月 10 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16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 12:00,下午 14:30 — 17:00 (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报名并购标书。
2. 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乡市人民医院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WCZX2026-HW(XX)-150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预算:49 万元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最高限价
整包 湘乡市人民医院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 湘乡市人民医院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采购需求 49 万元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②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③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⑤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
⑥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投标人为代理商或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2026 年 10 月 10 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16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 12:00,下午 14:30 — 17:00 (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报名并购标书。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
1.1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3000 元(叁仟元整)。
1.2 投标人以转账的形式缴纳保证金。
1.3 转账形式的供应商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或法定代表人的名义或授权代表的名义提交保证金。
1.4 转账的缴纳方式:以转账方式缴纳至保证金专户
1.5 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截止时间前为投标截止时间,超时或未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注:转账(由投标人提供转账凭证原件和保证金退还申请)在 2026 年 10 月 21 日 9:30 前进行登记,保证金以代理公司提供的保证金到账明细为准,未按以上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