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环发医疗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医疗废物转运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鸡西市环发医疗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医疗废物转运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XM2026C013)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鸡西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鸡西市环发医疗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医疗废物转运车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5.5 万元。招标人为鸡西市环发医疗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鸡西市环发医疗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医疗废物转运车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鸡西市环发医疗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医疗废物转运车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鸡西市环发医疗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医疗废物转运车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须按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登记入库。
4.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5.车辆必须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符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条件》里面所定义 CT 型六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执行 GB21668-2025 全新 CT 型技术要求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活动。
7.供应商(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磋商,核查路径为:
7.1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7.2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0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16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七、其他
鸡西市环发医疗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医疗废物转运车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鸡西市环发医疗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医疗废物转运车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XM2026C013。
2.项目名称:鸡西市环发医疗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医疗废物转运车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 55.5 万元。
5.采购需求:采购医疗废物转运车 3 辆。
6.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30 天送货完成,并完成安装。
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须按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登记入库。
4.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5.车辆必须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符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条件》里面所定义 CT 型六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执行 GB21668-2025 全新 CT 型技术要求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活动。
7.供应商(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磋商,核查路径为:
7.1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7.2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2.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21 日 9 时 00 分
五、磋商时间:2026 年 10 月 21 日 9 时 00 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服务标准: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质量:产品质量(含环保)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