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购置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仪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关于招标)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购置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仪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GL-260117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购置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仪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4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购置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仪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购置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仪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2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6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并以PDF格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注:★邮件的“标题”或“主题”栏内须写明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磋商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通过此方式获取磋商文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3日 09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购置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仪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XJGL-2601171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购置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仪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40000.00元 最高限价:44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单价(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购置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仪项目 440000.00 44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购置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仪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3)供货地点: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及采购人的验收合格标准 (5)质保期:整机原厂质保2年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须提供近期基本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01月份(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证和提供2026年01月份(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2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1)响应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关规定,应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证),如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提供相关证明及情况说明; (2)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提供相关证明及情况说明; (3)供应商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提供相关证明及情况说明。
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以上材料按企业整理好并以PDF格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注:★邮件的“标题”或“主题”栏内须写明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磋商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通过此方式获取磋商文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3.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10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磋商时间:2026年10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