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医院胎儿/母亲动态心电监测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东莞市人民医院胎儿/母亲动态心电监测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202623266)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莞市人民医院胎儿/母亲动态心电监测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69.00 万元,招标人为东莞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东莞市人民医院胎儿/母亲动态心电监测仪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胎儿/母亲动态心电监测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胎儿/母亲动态心电监测仪)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4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具有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格式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 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人民医院胎儿/母亲动态心电监测仪采购项目):
2.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见投标函)。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3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即: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具备相应生产范围)(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具备相应生产范围)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经营范围)(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③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具备相应经营范围)(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应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请响应人在报名时自带U盘等存储设备现场拷贝项目相关资料。);售价:2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