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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招标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低值耗材配送平台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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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低值耗材配送平台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SD-2026-A-83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低值耗材配送平台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低值耗材配送平台遴选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低值耗材配送平台遴选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低值耗材配送平台遴选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 2025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 3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2026 年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9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08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