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等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以前年度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等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XCZ-A1-26200043)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以前年度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等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5.225 万元,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五大莲池工人疗养院镜泊湖职工疗养分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以前年度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等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以前年度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等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采购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9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9 月 30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线上报名请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联系线上获取,逾期不予受理,线上报名要求:邮件命名格式“项目编号+单位名称+报名资料”;邮件附件须包含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邮件发送后必须电话确认代理机构查收,未电话确认为报名不成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08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08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以前年度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等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CZ-A1-26200043
采购项目名称:以前年度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等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2,250.00 元(大写:贰拾伍万贰千贰佰伍拾元整)
采购内容:(1)以前年度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出具报告;(2)竣工决算审计后调整固定资产账;(3)竣工决算转固明细表中资产与清查结果核对;对盘盈盘亏资产出具专项资产盘盈盘亏鉴证报告(作为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附件),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并考虑转固固定资产明细对单位的影响(固定资产盘点);(4)以前年度报表调整;(5)纳税申报表调整及涉税各项服务。其中涉及黑龙江省镜泊湖职工休养院改造工程,及其他工程服务涉及年限为 2009 年至今,因历史资料客观缺失无法核实部分事项,就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做专项披露,不得直接免除审计服务责任。
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
验收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能出具合格的成果文件。
服务期:签订合同后 9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提交全部正式成果文件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工人疗养院镜泊湖职工疗养分院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该一年为成果文件答疑、修正、提供后续配套服务,不改变 90 日历天成果交付时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5、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提供在效期内的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及售价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及报名时间:从 2026 年 9 月 22 日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每天 8:30-11:30,13:00-16:00 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资格条件符合本项目“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并确定参加本次磋商活动,报名时间:请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线上报名请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联系线上获取,逾期不予受理,线上报名要求:邮件命名格式“项目编号+单位名称+报名资料”;邮件附件须包含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邮件发送后必须电话确认代理机构查收,未电话确认为报名不成功。
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不再予以受理。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
未确认报名或截止时间以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及以其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无效。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次日起 5 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8 日 14 时 00 分;
磋商时间:为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