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主城区车路云一体化智能路侧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专项债申报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关于2026招标项目)郑州市主城区车路云一体化智能路侧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专项债申报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郑州视联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市主城区车路云一体化智能路侧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专项债申报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主城区车路云一体化智能路侧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专项债申报咨询服务
1.2 采购编号:SL-CG-2025-002-FW
1.3 采购人:郑州视联科技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1.5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 最高限价:317700元。
1.8 采购项目概况:郑州市主城区车路云一体化智能路侧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总投资69822.08万元,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打造“1+2+N”的车路云一体化智能路侧基础设施体系,主要包括1套车路云一体化智能路侧基础设施平台,智能交通管控系统与智能感知系统2类智能路侧基础设施系统,交通数据共享流通价值交易系统、自适应信号控制与智能优化引擎系统、交通诱导信息发布与公共出行服务系统等7项功能新建及升级扩容,以及供电、支撑杆件等配套工作。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乙方针对甲方郑州市主城区车路云一体化智能路侧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申报提供全流程咨询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专项债券项目进入河南省财政厅专项债券发行储备库且本项目所申报发债总额全部发行成功且各期专项债资金到位、相关手续办理完为止。 2.3 服务地点:郑州市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咨询服务机构,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3.2 资质要求:具备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服务能力;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者2025年度由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加盖公章)。 3.4 业绩要求:无特定要求。 3.5 信誉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 ①“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查询对象:企业); ②“信用中国”“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页面(查询对象:企业); ③“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查询对象:法定代表人); ④“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查询对象:企业) 注:页面查询日期均应为询比采购公告发出之后,最终查询结果以评审小组查询为准。 3.6 其他要求: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股东及投资人信息”页面。 注:页面查询日期均应为公告发布之后,最终查询结果以评审小组查询为准。 3.7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由供应商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 保密要求:供应商应承诺因履行本次服务,可能接触或获取到采购方的秘密信息,并对此承担保密责任(提供保密承诺函,格式自拟); 3.9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邮件发售; 4.3 方式:邮件发售。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盖章扫描: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询比采购公告资格要求中须提供的资料;并以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注:★邮件的“标题”或“主题”栏内须写明所投项目、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4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文件费缴纳至代理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