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利原检量站 2026 年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抚顺县利原检量站 2026 年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HBZB2026-06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抚顺市
一、招标条件
本抚顺县利原检量站 2026 年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民币:420,000.00 元,招标人为抚顺县利原检量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抚顺县利原检量站 2026 年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抚顺县利原检量站 2026 年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抚顺县利原检量站 2026 年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9 月 1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9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投标人请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到现场报名并购买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一套(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认定为无效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七、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人民币:420,000.00 元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