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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招标

河北工业大学食堂供货服务(大宗商品)采购项目(米、面)公开招标公告

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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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项目招标公告)河北工业大学食堂供货服务(大宗商品)采购项目(米、面)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GDGP-2026-207)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北工业大学食堂供货服务(大宗商品)采购项目(米、面)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河北工业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珍珠米、长粒香,25kg/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002) 精制粉、标准粉、普通粉,25kg/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珍珠米、长粒香,25kg/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20% 的扣除。

(二)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2026 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1、2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即可。

(三) 2026 年度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

(六) 投标人若为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食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非食品生产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与该包采购内容相关);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材料(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投标人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无需办理备案)。

(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2 精制粉、标准粉、普通粉,25kg/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20% 的扣除。

(二)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2026 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1、2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即可。

(三) 2026 年度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

(六) 投标人若为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食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非食品生产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与该包采购内容相关);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材料(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投标人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无需办理备案)。

(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9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9 月 22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500 元;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选择“现场获取”形式: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文件费用

选择“网络获取”形式:请投标人发送电子邮件至我公司邮箱,邮件标题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网络获取”,正文写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七、其他

(一)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第一包:1. 珍珠米 (25kg/袋) 108 元、2. 长粒香 (25kg/袋) 115 元、3. 单价累计 223 元 第二包 1. 精制粉 (25kg/袋) 82 元、2. 标准粉 (25kg/袋) 80 元、3. 普通粉 (25kg/袋) 78 元、4. 单价累计 240 元;

(二)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和第二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7 年 8 月 31 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