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四季度运动员食堂各类原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四季度运动员食堂各类原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026ZCZB090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四季度运动员食堂各类原材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0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省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四季度运动员食堂各类原材料采购项目‑第1包; (002)2026年四季度运动员食堂各类原材料采购项目‑第2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四季度运动员食堂各类原材料采购项目‑第1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2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3 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0022026年四季度运动员食堂各类原材料采购项目‑第2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2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3 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7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2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PDF格式文件)至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1)企业营业执照;(2)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3)法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联系电话);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四季度运动员食堂各类原材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邮箱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2026年四季度运动员食堂各类原材料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2026ZCZB0909;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采购需求:
|包号|分包编号|分包名称|预算金额|采购需求|
| ---- | ---- | ---- | ---- | ---- |
|1包|2026ZCZB0909‑1|2026年四季度运动员食堂各类原材料采购项目‑第1包|30万元|采购蔬菜类、水果类、肉类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包|2026ZCZB0909‑2|2026年四季度运动员食堂各类原材料采购项目‑第2包|30万元|采购豆制品、干调类、饮品、鲜活水产品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1.5 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395号;
1.6 服务标准:按国家食品卫生等相关标准执行;
1.7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026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1 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2.2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2.3 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2.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6年09月17日至2026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PDF格式文件)至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3)法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联系电话);
3.2 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长春市。
五、开启
5.1 时间:2026年09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