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城区2027年高龄老人意外伤害险采购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黄石市城区2027年高龄老人意外伤害险采购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ZJ-HS-2026-143)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黄石市
一、招标条件
本黄石市城区2027年高龄老人意外伤害险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2万元,招标人为黄石市民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黄石市城区2027年高龄老人意外伤害险采购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黄石市城区2027年高龄老人意外伤害险采购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黄石市城区2027年高龄老人意外伤害险采购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拥有经营财产保险业务资格。
注: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同一家保险公司仅授权一家机构参与投标),若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开具给分支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8日 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02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通过邮件形式网上报名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6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6日 14时30分
七、其他
黄石市城区2027年高龄老人意外伤害险采购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黄石市城区2027年高龄老人意外伤害险采购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或通过邮件形式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J-HS-2026-143
2、采购项目名称:/
3、项目名称:黄石市城区2027年高龄老人意外伤害险采购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2万元
6、最高限价:52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7、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2027年1月1日 00时至2027年12月31日24时(具体时间以双方最终签订的保险协议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拥有经营财产保险业务资格。
注: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同一家保险公司仅授权一家机构参与投标),若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开具给分支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现场或通过网络形式网上报名获取。
3、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现场或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线上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自己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将未收到或者有明显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拒收。
4、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11月6日 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送至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拒收。
五、开启时间:2025年11月6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提出质疑。
3、注意事项:递交响应文件时,请另外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袋装、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均不响应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外封口处未盖章密封的均不予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