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中医院安保及消控服务项目
霞浦县中医院安保及消控服务项目
一、顶目基本情况
顶目概况受霞浦县中医院委托,对[350921]SFZX[CS]2026001、霞浦县中医院安保及消控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霞浦县中医院安保及消控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3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350921]SFZX[CS]2026001
项目名称:霞浦县中医院安保及消控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60,000.00元
采购包1(霞浦县中医院安保及消控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76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允许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中小企业号(单进口(元)划分标准位)所属行业1-1C05040300-保安服务消控保安1(年)否拟配置安保及消控760,000.00租赁和商工作人员共计13务服务业名,其中专职保安9名,持有正规消控资质证书的消控员4名,全面覆盖院区日常安保巡逻、出入管控、秩序维护、消防设施值守、火情巡查、消控室常态化值守等各项工作。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本采购包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并声明其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干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供应商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10-23至2026-10-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11-03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六、开启
时间:2026-11-0309:00:00(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