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明湖百货有限公司购置新配送车辆项目
2026年度招标:茂名市明湖百货有限公司购置新配送车辆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MHD2026018
2、项目名称:茂名市明湖百货有限公司购置新配送车辆项目
3、项目地点:广东省茂名市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总预算:144.50万元
6、采购需求:
采购包1:(轻型纯电厢式小货车)
采购包预算金额:1,332,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车辆|轻型纯电厢式小货车|6辆|详见采购文件|1,332,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采购包2:(2.5T自动两驱标厢分体柴油皮卡(掀背版))
采购包预算金额:113,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2-2|其他车辆|2.5T自动两驱标厢分体柴油皮卡(掀背版)|1辆|详见采购文件|113,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轻型纯电厢式小货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2(2.5T自动两驱标厢分体柴油皮卡(掀背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1(轻型纯电厢式小货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③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提供承诺函】。
采购包2(2.5T自动两驱标厢分体柴油皮卡(掀背版))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③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10月26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授权代表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30分(注09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52073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