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大学小型建设项目监理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推荐:云南农业大学小型建设项目监理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农业大学小型建设项目监理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1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ZB01202610005(校采.2026-59号)。
2.项目名称:云南农业大学小型建设项目监理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80000.00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为监理服务费费率报价,最高监理服务费费率为2.0%。
6.采购范围及内容:云南农业大学校本部施工合同总价500万元以下的所有新建、修缮、改造类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7.服务期限:两年(2026年11月至2028年11月,每一个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期限,以对应建设项目施工合同载明的计划开工日期起,至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责任期(质保期)届满且监理资料全部移交完成之日止)。
8.服务地点:云南农业大学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派驻监理人员须满足项目监理服务需求,服务期间严格执行有关监理规范、标准、规定要求,服务项目符合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查询记录);
1.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材料其中之一:①供应商2024年至2025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2年及以后的审计报告要有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所赋验证码,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⑥因国家相关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材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或说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期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据或情况说明;
(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期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情况说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查询记录);
(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承诺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另同时满足:①须为供应商本单位正式职工,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提供2026年1月1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供应商本单位或其分公司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②如若成交,在今后的监理服务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更换,提供承诺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方式:网络
3.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五、磋商会议
时间:2026年11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