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城发·熙园建设项目工程桩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推荐:弥勒市城发·熙园建设项目工程桩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HZB2026038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弥勒市城发·熙园建设项目工程桩检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77938.00元,招标人为弥勒市福启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弥勒市城发·熙园建设项目所属范围内工程桩的抗压、抗拔静载试验及桩身完整性(低应变)检测等,配合工程桩分部验收及项目竣工验收(以采购人下发的委托书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弥勒市城发·熙园建设项目工程桩检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弥勒市城发·熙园建设项目工程桩检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②提供2023年~2025年任意一个年度,经合法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提供投标担保函的,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备注: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于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的规定,2023年9月14日及以后签发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取得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未取得赋码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10月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本项可不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厅颁发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或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资质;且计量认证范围内具有低应变检测、静载试验;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1日 08时00分到2026年10月27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弥勒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2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弥勒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弥勒市城发·熙园建设项目工程桩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弥勒市城发·熙园建设项目工程桩检测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B20260382;
项目名称:弥勒市城发·熙园建设项目工程桩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7938.00元
最高限价:977938.00元
采购需求:弥勒市城发·熙园建设项目所属范围内工程桩的抗压、抗拔静载试验及桩身完整性(低应变)检测等,配合工程桩分部验收及项目竣工验收(以采购人下发的委托书为准)。
项目设施地点:沁园北侧;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检测规范及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进场,分批随工程桩施工进度进场检测;全部检测、复检完成,出具全套检测报告、资料移交归档完毕、配合工程桩分部验收及竣工验收答疑结束,合同履约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②提供2023年~2025年任意一个年度,经合法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提供投标担保函的,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备注: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于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的规定,2023年9月14日及以后签发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取得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未取得赋码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10月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本项可不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厅颁发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或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资质;且计量认证范围内具有低应变检测、静载试验;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请供应商于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7日,每天08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弥勒市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报名。
2.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下述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上述资料按顺序制作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整(大写:陆佰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弥勒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