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日常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2026年度招标)丽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日常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ZR2026-2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丽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日常管理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最高限价:¥500000.00 大写伍拾万元整,招标人为丽江特殊教育学校。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 ¥500000.00 大写:伍拾万元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丽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日常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丽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日常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 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依法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即可开展经营活动的独立主体,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述①~②项证明材料任意一种即可)①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至2025年度任意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 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企业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也可提供承诺函,若为非营利 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也可提供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的证明材料 或者提供承诺函)。
②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财 务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供应商2025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 证,如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 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3个月还 未缴纳税收的供应商需提供情况说明)。
②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供应商2025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 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情况证明复印件(依 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还未办理社保的供应商需 提供情况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申请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 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参照《关于促进政府采购 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要求,在响应文件开启前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截图的复印件, 供评审专家备查)。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③本项目不允许有违法的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获取方式:需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授 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场时不需提交);(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4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