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入职体检及对客体检权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入职体检及对客体检权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_2026SH00047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案2026-4008))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入职体检及对客体检权益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入职体检及对客体检权益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入职体检及对客体检权益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详见其他。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30分
七、其他
受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委托,依据招标人的采购管理制度,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入职体检及对客体检权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本项目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入职体检及对客体检权益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XM_2026SH00047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案2026-4008)
3、招标概述:本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为招标人自主招标。依据招标人的采购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招标采购。
4、最高限价:入职体检套餐:最高限价320元/人(含税)
对客体检套餐:最高限价87元/人(含税)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常态化体检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包含两大板块,一是我行内部求职候选人入职体检服务,用于员工入职资质审核;二是公司对外合作客户体检权益服务,
求职候选人入职体检服务,用于员工入职资质审核:二是公司对外合作客户体检权益服务,作为客户增值福利、权益兑换服务使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为中标合同签订后2年。7、服务地点:由投标人自行提供(上海市)。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为依法登记的公立医院或民营医院或专业体检中心;公立医院须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民营医院及专业体检中心须提供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3.2023年9月1日至递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含),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4.投标人涉嫌向招标人有关部门或人员行贿或输送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宁波银行供应商库黑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
5.投标人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董监高)、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与本项目采购相关人员及其配偶间三代以内无直系血亲关系(注:对于本项目的相关人员中的任何内容或条款,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由宁波银行保留对其进行最终解释和裁定的权力)。
6.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股东及
出资信息”名单为准)。7.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8.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细则如下:
2.本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10月22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
5.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
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递交备份电子
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U盘形式),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等内容,且与上传至系统中的内容保持一致。若投标人因未
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招标代理机构无法启用备份投标文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址为:宁波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址为:宁波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上午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宁波
注:参加项目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