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臭氧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臭氧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CSC2026H099)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臭氧治疗仪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主要内容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臭氧治疗仪采购项目,采购臭氧治疗仪,1台。(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臭氧治疗仪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臭氧治疗仪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应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文件和由法人出具的对本项目采购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授权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如投标人拟投标货物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相关许可或备案内容保持一致。(仅适用于医疗器械);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报名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2)被授权人(或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4)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经核对后即刻发还,缴纳工本费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4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4日14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