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 2026 年度皮肤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 2026 年度皮肤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YD26-1ZHCW-018)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珠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 2026 年度皮肤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6.00 万元,招标人为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 2026 年度皮肤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 2026 年度皮肤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注:“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同一个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上述资质均为由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证明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7.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的货物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即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等同于中小企业。投标文件中需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文件提供全部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 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0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可通过邮件方式(请务必在邮件正文注明报名项目的名称及项目编号)提交报名申请,并将报名申请发送至邮箱,如有疑问,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致电咨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珠海市
七、其他
受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 2026 年度皮肤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YD26-1ZHCW-018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 2026 年度皮肤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60,000.00 元
采购标的:皮肤科设备
数量(单位):1(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元):760,000.00
总价最高限价(元):710,000.00
本合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
(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及服务。
2. 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需要参照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发挥政府采购作用做好 2025 年政府采购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4〕267 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筑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4〕36 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 号)、《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预留份额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 号)等。
4.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