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副食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外委物流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10月份最新:沈阳副食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外委物流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HJ202607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副食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外委物流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58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副食物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招标人将常温商品、冷藏商品(库内保存和配送温度要求0℃-10℃之间的商品定义为冷藏商品)和冷冻商品(库内保存和配送温度要求零下15℃-零下25℃之间的商品定义为冷冻商品)以及业务相关联的商品,按照规定时间安全地配送至沈阳、抚顺、鞍山、葫芦岛、营口、鲅鱼圈等城市,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物流配送服务(包车服务),到达地为多点装卸服务,且返程需要将单据、返品、周转器具、指定商品及业务关联的货品带回中心,低温商品按照指定温度提供全程冷链服务,保证商品品质及服务质量。具体招标需求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副食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外委物流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副食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外委物流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优质服务。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的单位;
6.投标截止日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开标会议前六个月内(2026年3月至2026年9月)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8.投标人开标会议前六个月内(2026年3月至2026年9月)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9.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含冷藏保鲜等);
10.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9%的运输发票)(发票照片及承诺函);
11.有充足的人员储备,对招标人需求机动人员当日内到岗(承诺函);
12.投入本项目各岗位服务人员须持对应岗位有效证件上岗,乙方承诺为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办理健康证(承诺函);
13.为招标方提供全年无休服务,保证招标方业务的不间断性及平稳性(承诺函)。
14.提供用于本项目的自有车辆(不低于10台)明细、车牌号、车辆照片、行驶证(照片)
15.本项目不接受近三年内,在招标人组织的项目投标活动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参与投标:(1)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2)存在虚假投标、投标弄虚作假行为;(3)不具备履约能力,被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声明不存在上述情形。招标人有权对相关记录开展核查,若核查发现承诺不实,按弄虚作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2日 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16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售价:500元(售出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请将材料现场递交或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邮箱,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并电话招标代理公司确认报名情况,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2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