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航空港区支行(分行级)自助银行巡查巡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原银行航空港区支行(分行级)自助银行巡查
巡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支行的委托,中原银行航空港区支行(分行级)自助银行巡查巡检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XJS-2026-09-16-46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航空港区支行(分行级)自助银行巡查巡检服务项目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4个标段
三、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采购自助银行巡查巡检服务,是针对在行式、离行式自助银行ATM/CRS 机具,开展现场安全巡查、安防核查、环境检查、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的外包安保运维服务,本项目划分4个标段。具体如下:
序号 | 标段 | 服务网点 | 合同期内采购总预算(元,含增值税) |
1 | 一标段 | 营业部 | 14400 |
第八大街支行 | |||
中原医学科学城支行 | |||
新郑华南城支行 | |||
2 | 二标段 | 新郑支行 | 52800 |
新郑龙湖支行 | |||
新郑薛店支行 | |||
3 | 三标段 | 中牟支行 | 66000 |
中牟大孟支行 | |||
4 | 中牟普罗理想国支行 | ||
5 | 四标段 | 大营支行 | 22800 |
6 | 合计 | 156000 | |
四、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12个月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
5.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其分支机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若为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需提供总公司/总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5.2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材料;
(2)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3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盖章版承诺函)。
5.4业绩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至少1份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实施的同类型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5.5 信誉要求:
5.5.1供应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5.5.2 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详细页面截图(具体查询步骤参考:网站首页→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查询相关主体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2023年1月1日以来,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供应商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请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审中或评审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供应商提前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入响应文件中,以方便评审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5.5.3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5.5.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若不显示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或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提供承诺书。
(5.5.1、5.5.2、5.5.3、5.5.4四项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后,对于供应商未查询或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5.6其他要求:
5.6.1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当日),供应商未被列入处于有效期内的中原银行供应商黑名单;
5.6.2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以来)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供应商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6.3供应商承诺拥有专业的设备和人员,具备自助银行巡检服务能力。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6.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磋商文件领取: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1)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购买授权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4磋商文件费用: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6.5磋商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供应商有特殊原因要求采用邮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磋商文件费用后次日寄出。
七、响应文件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9时30分。
7.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八、响应文件开启
8.1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8.2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