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中心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市中心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LHYZB-2026-CG08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吉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市中心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2 万元,招标人为吉林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吉林市中心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吉林市中心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吉林市中心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窗体顶端
(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窗体底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3 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4 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以上证件中为备案制度的,投标人若未取得相关备案凭证需在投标阶段按照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其在合同签订时出具相关备案凭证。若已取得相关备案凭证的可附相关凭证。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7 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单位案由:单位行贿罪;个人案由:行贿罪)。
3.8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9 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9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10 日 16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吉林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