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招标)2026年中国联通浙江温州AI创新中心一期机电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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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2026年中国联通浙江温州AI创新中心一期机电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招标编号:HCZX-26390),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2026年中国联通浙江温州AI创新中心一期机电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主要包括:机电工程、通信工程、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油机工程、智慧照明工程、智能化工程及甲、乙供设备安装等配套工程集成,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2计划工期:收到开工通知书之后90个日历天。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备部分最高限价3251万元、安装施工部分最高限价2403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2.2.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2.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2.3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2.4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
注:①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②如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相应等级对应上述要求;③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④若证书已延续成功但尚未发放新证的,需同时提供延续证明材料扫描件。
2.3投标人须具备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类似数据中心合同(合同内容包含冷冻水暖通系统集成)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业绩合同不少于5000万元(不含税)的案例不少于1项(如采用联合体投标,以牵头方业绩为准)。
注:(1)金额: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凭证)总额为准。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还需提供订单(或结算凭证)。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采购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每份固定金额合同至少匹配一张发票;每份框架合同至少匹配一份订单(或结算凭证)的发票。固定金额合同未明确金额的,以合同项下开具的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2)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对应的发票时间为准。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4.1本项目需配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证书,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2.4.2承担通信工程施工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4.3承担机电工程施工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1)非联合体投标的,2.4.2和2.4.3的人员可重复,但应满足要求;
(2)提供有效期内人员证书、身份证扫描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有效期只有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无效的,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2)2026年6月-2026年8月连续在投标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牵头人,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已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标后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6)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投标时联合体成员需要明确分工且明确牵头人,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文件及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此网站无法查询的,以第2条“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2)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10其他要求:(提供承诺函)
2.10.1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投标人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2.10.2与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投标人接受投标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2.10.3未在工信部违法失约信息名单,未处于禁入期内中国联通(或浙江联通)黑名单之列。
2.10.4投标人须承诺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投标人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10.5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9月23日16时00分至2026年09月28日17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4.1.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400元(肆佰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4日09时30分。
5.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2.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2026年中国联通浙江温州AI创新中心一期机电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主要包括:机电工程、通信工程、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油机工程、智慧照明工程、智能化工程及甲、乙供设备安装等配套工程集成,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2计划工期:收到开工通知书之后90个日历天。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备部分最高限价3251万元、安装施工部分最高限价2403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2.2.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2.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2.3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2.4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
注:①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②如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相应等级对应上述要求;③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④若证书已延续成功但尚未发放新证的,需同时提供延续证明材料扫描件。
2.3投标人须具备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类似数据中心合同(合同内容包含冷冻水暖通系统集成)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业绩合同不少于5000万元(不含税)的案例不少于1项(如采用联合体投标,以牵头方业绩为准)。
注:(1)金额: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凭证)总额为准。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还需提供订单(或结算凭证)。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采购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每份固定金额合同至少匹配一张发票;每份框架合同至少匹配一份订单(或结算凭证)的发票。固定金额合同未明确金额的,以合同项下开具的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2)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对应的发票时间为准。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4.1本项目需配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证书,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2.4.2承担通信工程施工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4.3承担机电工程施工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1)非联合体投标的,2.4.2和2.4.3的人员可重复,但应满足要求;
(2)提供有效期内人员证书、身份证扫描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有效期只有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无效的,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2)2026年6月-2026年8月连续在投标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牵头人,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已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标后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6)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投标时联合体成员需要明确分工且明确牵头人,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文件及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此网站无法查询的,以第2条“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2)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10其他要求:(提供承诺函)
2.10.1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投标人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2.10.2与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投标人接受投标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2.10.3未在工信部违法失约信息名单,未处于禁入期内中国联通(或浙江联通)黑名单之列。
2.10.4投标人须承诺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投标人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10.5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9月23日16时00分至2026年09月28日17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4.1.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400元(肆佰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4日09时30分。
5.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2.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