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国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解散纠纷案件诉讼代理法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昆明国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解散纠纷案件诉讼代理法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昆明国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解散纠纷案件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采购人为昆明国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共昆明市纪委昆明市监委市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关于印发《昆明市属企业招标和采购合规系列管理指南》的通知(昆国资联发(2025]12号)等文件精神,采用询比采购方式选聘本项目的成交人。现特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询比采购申请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昆明国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解散纠纷案件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2.2项目概况
案件信息
案号:(2026)云01民初441号
受理法院: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立案日期:2026年9月2日
案由:公司解散纠纷
原告:昆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昆明国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3采购范围:为昆明国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解散纠纷案件诉讼案件进行代理法律服务。
2.4服务内容:
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①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
②准备和审查相关证据资料,并提出应诉思路及拟定应诉方案:
③代为出庭参加庭审活动:
在授权范围内代为处理其他与本案诉讼活动相关的法律事宜。
2.5预算金额:1.9万元。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本次询比采购只设1个标段。
2.7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诉讼案件代理合同之日起至本次解散纠纷判决生效,如有二审的至二审终结
2.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询比采购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证照要求: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厅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团队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且通过年度考核备案,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为询比采购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询比采购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3财务状况,询价应答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清算程序,无重大财产被司法冻结影响正常执业情形。
3.4信誉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无行业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云南)”网站
(https://yncredit.yn.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以上述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询比采购申请人,请于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①现场获取:须携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盖章)、《律所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被授权人委托书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②网上获取: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9月29日,上午09:00时
至下午17:00时,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发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律所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律所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至邮箱
5.询比采购文件的递交
5.1询比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10时00分,
地点:昆明市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采购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请各谈判申请人授权人代表携带以下资料递交询比采购申请文件并参与谈判: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律所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律所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律所负责人或律所负责人授权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5.4 本项目的询比采购将于上述询比采购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各询比采购申请人的律所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注:参加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