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 年源城区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 A、B 证培训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2027 年源城区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 A、B 证培训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YXYZBDL2026-009-014)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 2026-2027 年源城区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 A、B 证培训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河源市源城区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 2026—2027 年两个年度培训服务,计划培训全区中小学教师共计 500 人,其中心理健康教育 A 证(高级)培训 200 人、B 证(中级)培训 300 人。培训内容依据广东省教育厅相关规定设置,包括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班级管理心理学、青少年情绪管理与自我伤害预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计等核心课程。每期培训时间为 8 天(64 学时),A 证和 B 证培训时长相同。参训教师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按要求提交论文,并向培训合格者颁发《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高级(A 证)证书、中级(B 证)培训证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2027 年源城区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 A、B 证培训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2027 年源城区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 A、B 证培训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9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9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领购(售价¥3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08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08 日 15 时 00 分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HYXYZBDL2026-009-014
1.2 项目名称:2026-2027 年源城区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 A、B 证培训服务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人民币 741600.00 元
1.5 最高限价:人民币 741600.00 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磋商将不予接受。
1.6.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2026-2027 年源城区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 A、B 证培训服务
(2) 标的数量:1 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1.7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其他补充事宜
2.1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一式两份,均用 A4 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现场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评审结论为准。
2.2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磋商预备会。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