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AI 产教协同智能体平台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关于招标)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AI 产教协同智能体平台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OIS/CP-20JX-252910-CS-036)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AI 产教协同智能体平台云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00000.00 元(人民币),招标人为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概况:采购 AI 产教协同智能体平台云服务(具体项目需求见采购需求)。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平台开通;服务期限(含平台使用授权期及质量保证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AI 产教协同智能体平台云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AI 产教协同智能体平台云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在中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供应商须保证,在本次采购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采购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包括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财库〔2020〕46 号、财库〔2022〕19号)、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9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9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具体获取方式详见“七、其他”。通过将获取采购文件所须的全部资料的彩色原件扫描件(加盖企业鲜章) email 至邮箱。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代理公司,否则不予受理。采购文件工本费 800 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9 月 29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闵行区。(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 年 09 月 29 日 13 时 30 分
七、其他
获取时间:采购文件从 2026 年 09 月 19 日到 2026 年 09 月 24 日,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 (1) 邮件标题:项目(项目编号:)**公司获取磋商文件资料; (2) 邮件内容: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 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获取采购文件资料加盖企业鲜章(仅原件或复印件未加盖公章扫描无效),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1) 由法定代表人获取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获取采购文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凡复印件须盖红章,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以上提交的资料,审核后由代理机构留存,概不退回,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