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旷达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提产扩能三期项目外网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旷达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提产扩能三期项目外网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QZB2026-091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旷达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提产扩能三期项目外网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50.957886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旷达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施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旷达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提产扩能三期项目外网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旷达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提产扩能三期项目外网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无在建工程,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6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行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8、本项目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和项目经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2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30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长春旷达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提产扩能三期项目外网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BQZB2026-0917
1.2 项目名称:长春旷达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提产扩能三期项目外网工程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最高限价:3509578.86元
1.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施工
1.6 项目地点: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旷达路1111号,具体位于长春市朝阳区旷达路与卓越大街交汇
1.7 计划工期: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2月15日
1.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无在建工程,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6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行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8、本项目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和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命名为单位名称+旷达外网工程),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4、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售价:每套8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5.1 时间:2026年09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