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黄石港区智慧健康社区医养中心建设项目(EPC)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黄石市黄石港区智慧健康社区医养中心建设项目(EPC)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SGF-2026-1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
一、招标条件
本黄石市黄石港区智慧健康社区医养中心建设项目(EPc)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6万元,招标人为湖北花湖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黄石市黄石港区智慧健康社区医养中心建设项目(EPc)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黄石市黄石港区智慧健康社区医养中心建设项目(EPC)监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
商满足以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
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
他招标采购活动
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2016]285号)规定,供应商须通
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对本企业进行信用查询,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若在名单中的,其投标无
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5.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
质。
(2)供应商近五年至少承接过1项建设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目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
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与供应商一致;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8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2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或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时00分
七、其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黄石市黄石港区智慧健康社区医养中心建设项目(EPC)监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
件,并于2026年9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GF-2026-12
2.项目名称:黄石市黄石港区智慧健康社区医养中心建设项目(EPC)监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96万元
5.采购需求: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完成止,具体以本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满足以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
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
他招标采购活动.
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2016]285号)规定,供应商须通
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对本企业进行信用查询,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若在名单中的,其投标无
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5.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
(2)供应商近五年至少承接过1项建设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
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与供应商一致;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18日8:30分至2026年9月24日17:30分(节假日除外);
2、方式:网上或现场获取(报名成功后以邮件的形式发送)
3、报名费用: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9: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现场提交
五、开启时间:2026年9月29日9:00时(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zhabiabu86@163.com
联系人: 钱 工
咨询电话18515894839
邮 箱zhabiabu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