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保险经纪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保险经纪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69509R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保险经纪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标段)年度采购估算价值56.5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保险经纪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财产与责任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险经纪服务,服务内容至少包括以下7项:(1)保险方案设计;(2)协助采购保险;(3)协助投保;(4)培训;(5)协助索赔;(6)保险咨询;(7)风险提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3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有权依据供应商年度履约考核评价结果,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4服务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吉林省内。
2.5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批准成立的保险经纪公司,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含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中介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载明经营保险经纪业务,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法人机构授权书和经营业务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缴纳营业保证金或投保经纪人职业责任险(须提供证明文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以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为准。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23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2023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
(4)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业直属单位报备)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禁入截止期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业直属单位报备)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
无条件执行,具体处罚标准按照《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5)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6)如本项目涉及烟标印刷、含有烟草标识的包装物等与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强相关领域,若中标人/成交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生效之日止,因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处罚的,招标人有权招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不予签订采购合同,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若中标人/成交人在本项目履约过程中,参与制假活动或以各种形式向制假分子提供支持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擅自制造烟草相关注册商标标识,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烟草相关注册商标标识;为违法分子提供生产、制造侵权产品的主要
示采购业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包装材料、机械设备、标签标识、生产技术、配方等便利条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代收费、费用结算等服务,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其采购合同、追究其相关违约责任,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现视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相关投标无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被授权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及以上参保人社保证明(法人无需提供);如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协议;如被授权人为退休返聘的,须提供
与投标人签订的退休返聘合同;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须提供被授权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1月06日16时30分00秒---2026年11月13日16时30分00秒,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审查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30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52073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