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西藏市政道路防洪渠养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西藏市政道路防洪渠养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市政道路防洪渠养护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3.68万元。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需求:采购装载机等(详细的采购需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市政道路防洪渠养护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市政道路防洪渠养护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节能、环保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 采
购。
2.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关于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
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
办库(2020)123号)文件的规定。
2.4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 商
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在“中国政府采购 网”被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具有失信、 行贿、犯罪
等不良记录的,禁止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3日15时00分到2026年11月10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
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时50分
递交方式:西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时50分
开标地点:西藏。
七、其他
竟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市政道路防洪渠养护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3日9时50分(北京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政道路防洪渠养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竟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Y36800.00元
最高限价:¥36800.00
采购需求:采购装载机等(详细的采购需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节能、环保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 采
购。
2.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关 于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监
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
办库(2020)123号)文件的规定。
2.4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 商在
“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在“中国政府采购 网”被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具有失信、 行贿、犯罪等
不良记录的,禁止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除单一来源来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10日(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8:00,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报
名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9时5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西藏。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13日9时5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lilizhaobiao@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3581590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