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信息发布:中科应化(长春)科技有限公司聚芳酯织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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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科应化(长春科技有限公司聚芳酯织物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8万元,招标人为中科应化(长春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预算金额:288万元,项目最高限价:28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聚芳酯织物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聚芳酯织物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2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9日17时00分
售价:6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3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3日14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中科应化(长春)科技有限公司聚芳酯织物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288万元,项目最高限价:288万元
4.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是否允许采采购包最高购进口设备限价(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聚芳酯织物是28818000延米*3. 面密度:76±5g/m2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完成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口是■否。
7.本项目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口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口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口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100%预留给中小企业。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5)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口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指有生产或供应能力,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5供应商的投标货物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投标货物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的投标货物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6)如供应商为代理商,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台法销售或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制造商,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合法制造并销售的证明文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8)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需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书、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格式自拟。
(11)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本国国产产品需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及《产品成本占比承诺函》,格式附后。
(12)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纳税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个人所得税除外(即银行缴纳记录,含日期,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税务机关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公司缴纳社保任何一期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银行缴纳记录或社保单位盖章出具的缴纳文件,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社保单位盖章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度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带事务所公章+2名注会签字盖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财务报表附注。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如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文件,则投标无效。
(13)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600元。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
一、招标条件
本中科应化(长春科技有限公司聚芳酯织物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8万元,招标人为中科应化(长春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预算金额:288万元,项目最高限价:28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聚芳酯织物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聚芳酯织物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2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9日17时00分
售价:6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3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3日14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中科应化(长春)科技有限公司聚芳酯织物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288万元,项目最高限价:288万元
4.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是否允许采采购包最高购进口设备限价(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聚芳酯织物是28818000延米*3. 面密度:76±5g/m2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完成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口是■否。
7.本项目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口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口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口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100%预留给中小企业。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5)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口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指有生产或供应能力,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5供应商的投标货物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投标货物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的投标货物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6)如供应商为代理商,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台法销售或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制造商,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合法制造并销售的证明文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8)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需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书、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格式自拟。
(11)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本国国产产品需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及《产品成本占比承诺函》,格式附后。
(12)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纳税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个人所得税除外(即银行缴纳记录,含日期,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税务机关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公司缴纳社保任何一期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银行缴纳记录或社保单位盖章出具的缴纳文件,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社保单位盖章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度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带事务所公章+2名注会签字盖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财务报表附注。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如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文件,则投标无效。
(13)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600元。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