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分行住房与消费金融条线律师代理费项目采购邀请公告
廊坊分行住房与消费金融条线律师代理费项目采购邀请公告
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委托,就廊坊分行住房与消费金融条线律师代理费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廊坊分行住房与消费金融条线律师代理费项目
采购编号:
B0CLF-JC-20260046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采购需求:中国银行廊坊分行住房与消费金融条线2026年度下半年律师代理费用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6家。
服务期限:共3年,合同委托期限2年,符合条件续签1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预算:197.26万元。
(二)采购流程:
评审专家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磋商。磋商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供应商磋商结束后递交相关报价和服务承诺。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入详细评审。
本项目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为6家,最终报名家数不足7家或最终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供应商家数不足7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1、供应商及所报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能够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的能力。
(3)供应商须具有司法部门批准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通过年检。
(4)供应商须符合采购人有关利益冲突的管理要求。
2、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外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2)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审委员会在谈判当口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应答文件不同,以评审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近3年(2023年10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围及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①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②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与项目,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项目;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项目;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不得与评审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授予合同;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供应商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3)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供应商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采购邀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14)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落实监管部门对信息安全的监管要求,履行信息安全保密责任和义务,依法依规规范信息数据处理活动。供应商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缺陷和信息安全违规记录
(15)供应商若接触采购人数据、采购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采购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在“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16)供应商不得为采购人的关联方,同时不为采购人关联方所控制。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时间:2026年11月2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注:参加项目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