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公交场站建设光伏(调整建设场站新能源基地光伏)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6招标公告:公交场站建设光伏(调整建设场站新能源基地光伏)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公交场站建设光伏(调整建设场站新能源基地光伏)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9.91094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公交集团场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公交场站建设光伏(调整建设场站新能源基地光伏)项目,建设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新能源基地院内,东至汀江东路、南至规划丹道,西、北侧至基地用地边界,利用场站既有屋顶及停车、充电区域建设分布式光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所发电量优先供给场站新能源公交车充电及办公用电,降低用电成本、提升存量资产利用效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中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公交场站建设光伏(调整建设场站新能源基地光伏)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公交场站建设光伏(调整建设场站新能源基地光伏)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企业财务报告;
B.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2026年4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6、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查询结果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8、投标人企业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①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②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许可证》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须具备);
10、项目应配备人员: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可由正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兼任;其他条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第二十条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要求;
(2)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
(3)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
(4)项目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结构工程师,具备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职工;
(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①配备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2026年4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部门开具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②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对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组建施工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须提供施工项目部岗位配置表、任命书。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基础信息,必须包括股东及出资信息,并将查询结果打印且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12、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开标前近三个月(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社保缴纳证明;
13、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上述实质性资格要求,且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任何单位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联合体进行投标请注意,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同时递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方不得超过两家(包含牵头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7日 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02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2026年10月27日到2026年11月0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请准备如下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加盖公章)(如有)、汇款单截图(如文件费缴纳形式为电汇时提供)、开票信息WORD版(请注明专票或普票,如未注明或专票开票信息提供不全,按普票处理);项目信息WORD版(其中包含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税号、开户行、账号、投标人联系人及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售价:人民币1000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