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信息发布】年产30万吨农业废弃物生物再利用资源生产基地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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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JX-ZB-2026-08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年产30万吨农业废弃物生物再利用资源生产基地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000万元,招标人为庆远赤壁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投资额29000万元,年产30万吨农业废弃物生物再利用资源生
产基地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占地面积约62436.88平方采,建筑面积约70000平方米。新上三条生产线,新建成品仓库、生产车间、陈化车间、实验及检验室,科研厂房、发酵槽各一栋、丙类辅料库三栋,及设备用房、配电间、消防等附屋用房,年处理废弃物约300万吨。为本项目提供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采购、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年产30万吨农业废弃物生物再利用资源生产基地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年产30万吨农业废弃物生物再利用资源生产基地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来(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一个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类似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提供对应业绩;若为独立投标人则须提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和建筑工程施工业绩)3.3主要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①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之一;②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员工担任;
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
施工负责人: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3.3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提供证明文件)
3.4企业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告)。3.5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申请人没有被相关部门依法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没有被暂扣或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被宣告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上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提供承诺书等相关声明即可,无需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提供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上述情况均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3.6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联合体成员单位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4)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各联合体成员的任务职责分工。
(5)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8日09时30分到2026年11月0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后领取招标文件。
现场获取: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
(3)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见附件1)、《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见附件2)。
网上领取: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还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本人签名)、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见附件1)、《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见附件2)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完成后请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资料确认后向发送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缴纳方式:公对公银行转账(备注项目名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北
七、其他
1.工期:合同签订后540日历天;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4.质保期:按国家标准执行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年产30万吨农业废弃物生物再利用资源生产基地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000万元,招标人为庆远赤壁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投资额29000万元,年产30万吨农业废弃物生物再利用资源生
产基地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占地面积约62436.88平方采,建筑面积约70000平方米。新上三条生产线,新建成品仓库、生产车间、陈化车间、实验及检验室,科研厂房、发酵槽各一栋、丙类辅料库三栋,及设备用房、配电间、消防等附屋用房,年处理废弃物约300万吨。为本项目提供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采购、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年产30万吨农业废弃物生物再利用资源生产基地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年产30万吨农业废弃物生物再利用资源生产基地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来(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一个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类似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提供对应业绩;若为独立投标人则须提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和建筑工程施工业绩)3.3主要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①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之一;②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员工担任;
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
施工负责人: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3.3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提供证明文件)
3.4企业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告)。3.5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申请人没有被相关部门依法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没有被暂扣或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被宣告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上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提供承诺书等相关声明即可,无需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提供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上述情况均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3.6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联合体成员单位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4)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各联合体成员的任务职责分工。
(5)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8日09时30分到2026年11月0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后领取招标文件。
现场获取: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
(3)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见附件1)、《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见附件2)。
网上领取: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还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本人签名)、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见附件1)、《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见附件2)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完成后请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资料确认后向发送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缴纳方式:公对公银行转账(备注项目名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北
七、其他
1.工期:合同签订后540日历天;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4.质保期:按国家标准执行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