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公告)永安市数字城市管理建设项目-智慧校园建设项目(一期)(二次)招标公告
(2026年公告)永安市数字城市管理建设项目-智慧校园建设项目(一期)(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永招采购[2026]106号-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永安市数字城市管理建设项目-智慧校园建设项目(一期)(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94.9万元,招标人为永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安市数字城市管理建设项目-智慧校园建设项目(一期)(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永安市数字城市管理建设项目-智慧校园建设项目(一期)(二次))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1)法定条件
①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 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 至少包括“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 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写明复印无效,需提供原件或者在电子文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的电子档,否则为无效资信 证明。);或者提供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③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 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
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单位负责人参加报价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 印件到报价会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报价时除在响应文件中须随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外, 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到报价会现场。
(3)特定条件
资格承诺函①本合同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 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投标人未提供承诺的部分则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材料。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若投标人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特殊情况的行业,提供资格承诺函的,视为满足资格承诺函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要求。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法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 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3日08时00分到2026年10月30日17时30分
获取,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时00分
七、其他
合同包1:
品目号:1-1;
标的名称:智慧校园设备:
数量(批):1;
品目预算(元):7949000.00;
是否允许进口:否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招标公告发布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760104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