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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招标项目】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南校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装修项目

2026-10-23
101 次浏览
(招标编号:JHZC2026100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南校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装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024946万元,招标人为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南校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装修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南校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装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南校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装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维及人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 工程:[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不得委派 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2日 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9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纸质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 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3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南校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装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C20261005
项目名称: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南校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装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0249.46
最高限价(元):300249.46
采购需求: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南校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装修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工程由中小 企业承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 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 工程:[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不得委派 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E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2日08时30分至2026年10月2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
方式:纸质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
售价:人民币每包 500 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6年11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 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现金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 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须提供3、授权委托 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购买采购文件的须提供)。
供应商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将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在获取 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致电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在规 定时间内,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材料的扫描件邮件为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