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全区网络覆盖及整治提升项目支撑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2026年度招标)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全区网络覆盖及整治提升项目支撑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YZB-NXYC-2026096)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全区网络覆盖及整治提升项目支撑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0.0万元,招标人为宁夏 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元):200000.0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全区网络覆盖及整治提升项目支撑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全区网络覆盖及整治提升项目支撑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 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②按照《财政 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1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 企业,应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③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 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J 的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办可按照《宁则(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提供 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5)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 号》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 或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
[2021]196号》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7)信用记录: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 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信用中国”网站无法查询的,以“信用中国
(宁夏)“等地方分站查询为准)。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出具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1日18时00分到2026年10月28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 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文件获取登记表》(见附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
箱。本项目以收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文件获取登记表》的时间为准,登记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或超过获取文件时 间收到《文件获取登记表》的视为获取文件失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银川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3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银川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