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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招标公告:吉水县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校及公办幼儿园自办食堂食材配送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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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XJT-(X)-2607】)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吉水县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校及公办幼儿园自办食堂食材配送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771.2630万元,招标人为吉水县教育体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水县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校及公办幼儿园自办食堂食材配送集中采购项目A标段; (002)吉水县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校及公办幼儿园自办食堂食材配送集中采购项目B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水县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校及公办幼儿园自办食堂食材配送集中采购项目A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项目属性:服务类;标的对应所属行业:批发业)。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002吉水县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校及公办幼儿园自办食堂食材配送集中采购项目B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项目属性:服务类;标的对应所属行业:批发业)。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1日 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30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方式:(1)现场报名并自带U盘至代理机构处拷贝招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吉安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吉安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JT-(X)-2607】
项目名称:吉水县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校及公办幼儿园自办食堂食材配送集中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712630.00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7712630.00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A标段 1项 13877750.00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B标段 1项 13834880.00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备注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采取“兼投不兼中”的原则,确定每个标段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开标顺序为A标段、B标段。即:同一投标人可以对A、B二个标段都进行投标,也可以选择标段进行投标,按照开标顺序,若该投标人在某个标段取得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它标段后续参与评审,但其不再被推荐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须按每个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投标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某个标段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若剩余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三家及以上)的,则按照本标段评审排序顺延下一名为中标人。如顺延人已中其他标段,则其他标段继续顺延下一名中标,以此类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月中旬止(2027年秋季学期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项目属性:服务类;标的对应所属行业:批发业)。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安市
方式:(1)现场报名并自带U盘至代理机构处拷贝招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①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中需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等。(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不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如未按上述要求导致获取招标文件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文件售价: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1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市
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