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商银行伊犁中心支行不良贷款委外清收服务采购项目入围招标公告
(关于项目招标公告)新疆农商银行伊犁中心支行不良贷款委外清收服务采购项目入围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ZX-YL-RW-20261105-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一 、招标条件
本新疆农商银行伊犁中心支行不良贷款委外清收服务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中 心支行。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疆农商银行伊犁中心支行不良贷款委外清收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农商银行伊犁中心支行不良贷款委外清收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农商银行伊犁中心支行不良贷款委外清收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业执照或律师事务所须提 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及合同复印件,书面承诺函原件装订到投标文件正 本并加盖公章);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2023-2025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外部清收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反洗钱监控黑、灰名单,不存 在违反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规定的可疑交易等;(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相应的工作人员;(提供房租租赁证明或不动产证)
5. 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 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6.外部清收机构与本行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包括内部员工(含退休、内退人员)及直接从事 资产处置、审查、审批工作人员的亲属在外部清收机构从业的、由股东投资的外部清收机构 或者股东担任主要管理职位的外部清收机构等情形;(提供股东信息及承诺函)
7.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 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真实、有效,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8.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行业规范,承诺依法开展清收工作,不得采取暴力、胁迫、恐吓、骚扰等违法违规方式催 收,不得损害本行、欠款人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9.须接受保密条款;(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严禁外部清收机构将受委托清收的业务转委托或变相转委托其他机构清收。(提供承诺 函 )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10时00分到2026年10月22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来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本(售后不退)。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10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