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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榆树市供热工程公司2026-2027采暖期氧化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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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供热工程公司2026-2027采暖期氧化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FGC-202600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

一、招标条件

本榆树市供热工程公司2026-2027采暖期氧化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18万元,招标人为榆树市供热工程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榆树市供热工程公司2026-2027采暖期氧化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网络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树市供热工程公司2026-2027采暖期氧化钙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榆树市供热工程公司2026-2027采暖期氧化钙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能够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供应本次采购货物的能力。

2.2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简化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评审承诺函》。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2.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3.2.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

3.2.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信用承诺代替承诺的事项。

3.3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

3.5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榆树市供热工程公司2026-2027采暖期氧化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网络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JFGC-2026006

2. 项目名称:榆树市供热工程公司2026-2027采暖期氧化钙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118.0000万元

5. 采购范围及内容:

   采购内容:采购范围:供货地点: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周期):质量标准

   氧化钙:预计采购数量2000吨左右,采购人指定地点,2026年11月1日-2027年4月1日,合格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能够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供应本次采购货物的能力。

   2.2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简化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评审承诺函》。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2.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3.2.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

   3.2.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信用承诺代替承诺的事项。

   3.3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

   3.5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将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应回复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审核,对供应商提供资料有不完整的,代理机构将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或修改(供应商需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料的补充或修改,逾期不再受理),资料合格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向“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预留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及文件费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方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