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勐冒等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施工、监测与管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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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
一、招标条件
本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勐冒等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施工、监测与管护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78.6074万元,招标人为龙陵县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勐冒等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涉及龙新乡勐冒等6个村32个区域,项目区面积12.9391公顷,工程施工费预算为3419920.00元,监测与管护费预算为366153.75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勐冒等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施工、监测与管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勐冒等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施工、监测与管护)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其他;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09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15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9日14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FGC2026-0046
2、项目名称: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勐冒等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施工、监测与管护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786074.00元
最高限价(总价):3784909.96元
5、项目需求:
5.1建设规模: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勐冒等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涉及龙新乡勐冒等6个村32个区域,项目区面积12.9391公顷,工程施工费预算为3419920.00元,监测与管护费预算为366153.75元。
5.2采购内容:完成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勐冒等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施工、监测与管护,包含但不限于土地平整工程、植被重建工程、其他工程、监测与管护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6、工期:180日历天。
7、项目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
8、质量标准:符合《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云南省耕地提质改造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任一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文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6.3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在开标结束后对参与磋商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对应声明函即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任一资质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须注册在本单位且不得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者,于2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0月15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提供(1)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售价:0元。
注:未按上述步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
一、招标条件
本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勐冒等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施工、监测与管护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78.6074万元,招标人为龙陵县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勐冒等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涉及龙新乡勐冒等6个村32个区域,项目区面积12.9391公顷,工程施工费预算为3419920.00元,监测与管护费预算为366153.75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勐冒等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施工、监测与管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勐冒等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施工、监测与管护)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其他;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09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15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9日14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FGC2026-0046
2、项目名称: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勐冒等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施工、监测与管护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786074.00元
最高限价(总价):3784909.96元
5、项目需求:
5.1建设规模: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勐冒等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涉及龙新乡勐冒等6个村32个区域,项目区面积12.9391公顷,工程施工费预算为3419920.00元,监测与管护费预算为366153.75元。
5.2采购内容:完成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勐冒等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施工、监测与管护,包含但不限于土地平整工程、植被重建工程、其他工程、监测与管护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6、工期:180日历天。
7、项目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
8、质量标准:符合《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云南省耕地提质改造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任一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文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6.3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在开标结束后对参与磋商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对应声明函即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任一资质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须注册在本单位且不得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者,于2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0月15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提供(1)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售价:0元。
注:未按上述步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