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发布】嫩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招标公告
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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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
一、招标条件
本嫩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嫩江市房产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嫩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银行进行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包1;(002)包2;(003)包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所需的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商业银行,持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且在项目所在地设有营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财稳健,资本充足率 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
3.4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无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将通过以下系统或平台对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近三年(含公告发布当日)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002包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所需的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商业银行,持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且在项目所在地设有营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003包3)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所需的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商业银行,持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且在项目所在地设有营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财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
3.4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无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将通过以下系统或平台对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近三年(含公告发布当日)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30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1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6年0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2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嫩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
资金预算:0元;
招标内容:对嫩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银行进行采购;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共三年服务期限。服务期限采用1+1+1模式,首期服务1年,合同一年一签,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甲方可依次续签两次1年期合同,服务期限最长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要求;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包(可兼投不可兼中):
包1:九三农垦住维资金;包2:嫩江市住维资金1;
包3:嫩江市住维资金
2。具体金额划分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否;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
一、招标条件
本嫩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嫩江市房产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嫩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银行进行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包1;(002)包2;(003)包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所需的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商业银行,持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且在项目所在地设有营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财稳健,资本充足率 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
3.4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无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将通过以下系统或平台对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近三年(含公告发布当日)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002包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所需的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商业银行,持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且在项目所在地设有营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003包3)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所需的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商业银行,持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且在项目所在地设有营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财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
3.4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无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将通过以下系统或平台对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近三年(含公告发布当日)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30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1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6年0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2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嫩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
资金预算:0元;
招标内容:对嫩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银行进行采购;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共三年服务期限。服务期限采用1+1+1模式,首期服务1年,合同一年一签,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甲方可依次续签两次1年期合同,服务期限最长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要求;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包(可兼投不可兼中):
包1:九三农垦住维资金;包2:嫩江市住维资金1;
包3:嫩江市住维资金
2。具体金额划分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否;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