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保险2026年车险部律师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银保险2026年车险部律师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CXM20265100003123409)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银保险2026年车险部律师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万元,招标人为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招标中银保险2026年车险部律师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第五章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念的其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性。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商活动
7、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
供应商未处于中及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
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
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各供应商之间不得直接或
间接地有任何关联。
10、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止),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 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1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己知的
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
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
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2、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3、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4、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未收到监管部门、政府部
门或协会的处罚或通报批评。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经最新年度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9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网络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6日10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编号:JCXM20265100003123409
二、项目名称:中银保险2026年车险部律师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金额:企业自筹,已落实:预算金额:12万元/年(含税)。
四、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本项目拟招标中银保险2026年车险部律师服务采购项目,具
体详见第五章要求。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活动。
7、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及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
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
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各供应商之间不得直接或
间接地有任何关联。
10、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止),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拼筹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修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含)的罚款等行收处罚
1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
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
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容作权、商标权上业设计权等知识
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
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2、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3、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4、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未收到监管部门、政府部
门或协会的处罚或通报批评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经最新年度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竞争性磋商文件2026年09月29日09:00至2026年10月10日17:00(北京时间)报名获取。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 元/份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6年10月16日10: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
注:参加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