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信息发布:EVA包装线智能一体化改造项目自主移动机器人(无人叉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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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ZJ262-033-K)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
一、招标条件
本EVA包装线智能一体化改造项目自主移动机器人(无人叉车)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规模:19台2吨级自主移动机器人(无人叉车)设各及7个配套充电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EVA包装线智能一体化改造项目自主移动机器人(无人叉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EVA包装线智能一体化改造项目自主移动机器人(无人叉车)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控股母公司(持股比例≥51%)所持有的所有资质,可视同投标人资质,评审予以认可。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控股关系股权证明材料,以及公司有效资质证书,同时母公司出具履约资源支持承诺函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经营异常(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应当分别提供截图);
资料提供形式:上述第(①②③项由投标人提供截图。(如未提供截图或未体现查询内容或截图不清晰不可辨认的,以现场查询为准)
(4)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单份国内合同签订总金额不小于200万元且AGV/AMR/机器人/无人叉车数量不少于
5台的业绩,业绩必须包含AGV/AMR/机器人/无人叉车设备及配套充电桩,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页(包含合同签订日期、供货范围、合同签章页、与合同对应的销售发票。加盖投标人公章)。
(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哲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以下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1)-(5)项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招标人保留审查原件的权利,如发现以上资质证书、业绩及相关资料造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沙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9日10时30分到2026年10月10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文件具体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凡有意者获取文件时法定代表人需携带(邮箱获取需提供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邮箱):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授权委托人办理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售价:500元/包(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1时00分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6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
一、招标条件
本EVA包装线智能一体化改造项目自主移动机器人(无人叉车)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规模:19台2吨级自主移动机器人(无人叉车)设各及7个配套充电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EVA包装线智能一体化改造项目自主移动机器人(无人叉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EVA包装线智能一体化改造项目自主移动机器人(无人叉车)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控股母公司(持股比例≥51%)所持有的所有资质,可视同投标人资质,评审予以认可。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控股关系股权证明材料,以及公司有效资质证书,同时母公司出具履约资源支持承诺函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经营异常(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应当分别提供截图);
资料提供形式:上述第(①②③项由投标人提供截图。(如未提供截图或未体现查询内容或截图不清晰不可辨认的,以现场查询为准)
(4)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单份国内合同签订总金额不小于200万元且AGV/AMR/机器人/无人叉车数量不少于
5台的业绩,业绩必须包含AGV/AMR/机器人/无人叉车设备及配套充电桩,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页(包含合同签订日期、供货范围、合同签章页、与合同对应的销售发票。加盖投标人公章)。
(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哲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以下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1)-(5)项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招标人保留审查原件的权利,如发现以上资质证书、业绩及相关资料造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沙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9日10时30分到2026年10月10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文件具体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凡有意者获取文件时法定代表人需携带(邮箱获取需提供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邮箱):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授权委托人办理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售价:500元/包(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1时00分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6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