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建设与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泾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建设与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ZD2026-ZB-2892/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泾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建设与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CZD2026-ZB-2892/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泾阳县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包括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建设(包括实验室标准化、检测能力提升设备、信息化系统建设)、区域医学检验中心运营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泾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建设与运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泾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建设与运营服务项目:
3.1 投标人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提供授权代表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投标人(联合体)具有以下资质:
①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
②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须包含: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
3.4投标人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3.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同时参加本项目的书面声明。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的书面声明;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由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本项目投标,不允许仅挂名、无实际业务分工的成员参与联合体。
(2)联合体必须明确其中一家单位作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经联合体全体成员授权,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确认、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开标、答疑澄清、接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全部通知、缴纳投标保证金、合同谈判等招投标全过程事务;中标后由牵头单位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协调工作,接收招标人全部往来文书以及全部项目款项;招标人向牵头单位送达的各类书面通知、文书,视为已合法送达联合体全部成员。
(3)资质与业务分工匹配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必须逐条清晰约定各成员具体承担的业务范围、工作界面。承担医学检验运营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须包含本项目要求的医学检验科相关科目;承担试剂耗材、医疗器械设备供应业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各成员仅需具备自身分工业务对应的资质条件。 若联合体两家成员属于同一专业且共同承担同类业务,该专业资质按照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一方确定。
(4)联合体必须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须载明牵头单位、全部成员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各成员具体业务分工、权责划分、连带责任承诺,且须由联合体全部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单位公章。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再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20日17时00分00秒---2026年09月28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09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09时30分00秒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