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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

2026招标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冷冻治疗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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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招标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冷冻治疗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省份:广西

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冷冻治疗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2026-C1-000195-JLN6)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

项目概况

冷冻治疗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11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冷冻治疗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X2026-C1-000195-JLN6

三、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65万元。

四、最高限价金额:同预算价。

五、采购内容: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及单位 | 预算/最高限价单价(万元) | 项目最高限价合计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 |

|------|----------|------------|--------------------------|------------------------------|----------|

| 1 | 冷冻治疗仪 | 1台 | 65万元 | 65万元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

说明:最高限价合计65万元。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磋商报价不能超过以上最高限价单价和总价,否则响应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设备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能正常运行。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投标人须承诺供货时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

2.2 投标人提供其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情形的凭证(则无须提供上述2.1项资格证明文件)。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失信行为"黑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项目不接受未成功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 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纸质版文件可提供快递到付(只发顺丰)。

3.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方式有以下两种):

3.1 方式一(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资料办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特定资格要求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上述资料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外),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有效且合格方可获取采购文件,原件备查。

3.2 方式二(网上获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资料办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特定资格要求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作为邮件附件,标书获取登记表(按下表内容填写)作为邮件正文,发送至邮箱,资料有效且合格方算获取成功。

标书获取登记表

| 单位名称 | 分标 |

|----------|------|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联系人 | 电子邮箱 |

| 手机号码 | 办公室电话 |

| 单位地址 | 日期 |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6500元。

磋商保证金必须足额缴纳,如有分标的按分标单独缴纳。且到账时间不能迟于2026年11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1.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00分至2026年11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地点:南宁市。

十、截标时间及地点:

于2026年11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南宁市,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十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标后,具体磋商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地点:南宁市。

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