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商银行第四轮技防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农商银行第四轮技防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上海农商银行第四轮技防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代理编号:CTZB0090-2026-2612),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资金790万元(含税),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简介:银行技防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是银行安全开展业务的重要保障。为满足上海农商银行网点、办公场所等技防工程建设和日常运行需求,确保技防工程建设、运行符合监管部门和业务的要求。本项目集中采购具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作为本行技防工程建设和维保的服务供应商,为本行各项业务开展提供技防保障。
1.2招标内容:本项目包含技防工程建设和技防系统维保。本次招标为供应商入围招标,非确定具体项目。
1.3项目预算:790万元(含税),最终结算金额以招标人实际使用情况及合同约定计价规则为准。
1.4★服务期限:2026年12月11日至2028年12月10日,若双方无异议,可延期一年,延期至2029年12月10日。
1.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7★技防服务供应商入围采用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及自身情况报价。如果投标单位的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分支机构参加还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2.2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3-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存续年限提供对应财务资料)
2.3贝财务要求:可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的复印件;若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4信誉情况:
2.4.1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三项失信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4.2投标人近三年内(从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gsxt.gov.cn)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项违法失信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4.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从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期间有权对投标人提交的查询结果截图进行真实性核验,若截图内容与现场查验不符,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2.5投标人间关系: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二)特殊资格要求
2.7投标人须具有《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二级以及以上(含二级)。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8业绩要求:响应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要求如下(不满足以下要求,不予认可):
1)同类项目指:安全防范技术工程/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安防系统/技防系统案例;
2)至少提供1份同类项目业绩合同;
3)合同或框架合同复印件要求: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首页、服务内容、签署页,日期以签订时间为准;
4)合同或框架合同对应发票证明要求:
A.提供与上述合同或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每份合同至少提供1张发票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见无任何遮挡,对于模糊看不清或不
可查询的发票不予认可;
B.提供上述发票对应的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的发票真伪查询截图。
5)合同复印件、发票、发票真伪查询截图须全部提供,任意一项未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
(三)供应商须知
2.9根据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严禁列入黑名单及灰名单的供应商在处罚期内参与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30日00时00分至2026年11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开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确认审核身份。
5.3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五份(一正四副,需密封、胶装成册)及电子文档盘1份(投标文件扫描件+商务报价),提交至代理人员。须与电子招标文件内容一致,当纸质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