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6-2027年锅炉房供暖供汽与管网维修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6-2027年锅炉房供暖供汽与管网维修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DZB-F-2026-341
项目名称:河南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6-2027年锅炉房供暖供汽与管网维修托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7500.00元。(大写:伍拾捌万柒仟伍佰元整)最高限价:587500.00元
采购内容:
5.1 项目背景:现有安阳产10吨天然气蒸汽锅炉1台,6吨天然气蒸汽锅炉1台,水处理设备1套等,均能正常使用。
5.2 采购范围:病区供暖、供汽面积41144.78㎡,维修面积184064.398㎡。
以下为托管服务内容:
(1) 天然气蒸汽锅炉用盐的供应;
(2) 天然气锅炉的安全生产管理及维护;
(3) 锅炉房人员托管;
(4) 锅炉房设备的运行、维修、管理;
(5) 医院医、教、研、生产、办公、生活的供汽、供暖;
(6) 汽暖、水暖管网的维护保养、维修、运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5.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4 质量要求:
5.4.1 供汽:生产单位达到用户要求压力,保证全院消毒、制剂、洗涤、营养餐厅等生产用汽(1号楼、消毒供应中心、制剂室、洗衣房、营养餐厅、手术室二部加湿、9号楼冬季加湿、南家属区13号、14号楼等),并达到各用户对供汽质量和供汽时间要求;
5.4.2 严格遵守有关锅炉管理的质量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工作区、病区供暖供汽正常运转和供应,杜绝事故的发生。
5.5 托管服务期限:1年。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医院更换其他设备,则本服务项目于更换后的下个月自动解除。
5.6 服务地点:河南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5.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要提供的资料: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份(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2 信用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购代理机构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3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公示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等內容,查询结果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评审现场查询核对,对不符合该项要求的供应商留存截图;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4 须提供企业人员司炉工、水软化工、锅炉安全管理员等证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5日(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以电子方式进行报名,供应商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收到报名费缴纳方式的回函且及时缴纳报名费,代理机构发送采购文件后,报名成功。代理机构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版文件。不合格的供应商将告知其原因,在报名期限内可以补充后重新发送报名资料。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资料包括:
(1)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
(2) 营业执照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3)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4) 特定资格要求3.2条、3.3条查询页;
(5) 特定资格要求3.4条证明材料;
(6) 磋商文件费银行缴纳凭证或现场缴费凭证;
> 注: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按以上要求领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6年11月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