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公告)武清区生态环境局调度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公告)武清区生态环境局调度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2026-12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武清区
一、招标条件
本武清区生态环境局调度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武清区生态环境局调度中心建设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武清区生态环境局调度中心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武清区生态环境局调度中心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
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7.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
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出具承诺书;
1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法人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8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3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9日09时3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7601041186